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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冬令救灾救济物资采购(GXBSZC2015-G1-0178-DY)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09: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现就《2015年冬令救灾救济物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5年冬令救灾救济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G1-0178-DY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冬令救灾救济物资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发售:

  1.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一份:(1)单位介绍信(原件);(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有效的税务(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2015年8-10月份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账单凭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8)投标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上述资料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

  注明:如已更换成“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时不需提供上述第(3)、(4)项材料。

  3.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不少于投标金额的1%交纳。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9时 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百色分行

  银行账号:45762610101801002327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带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同时带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咨询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传真:18077693625、0776-2983128

  十二、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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