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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路等五条道路和崇文路建设拆迁临时安置房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16: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崇文路等五条道路和崇文路建设拆迁临时安置房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崇文路等五条道路和崇文路建设拆迁临时安置房施工及监理项目

2、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3、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60日历天,第二标段及第三标段3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为各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第四标段为崇文路等五条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第五标段为韩庄、苟郑临时安置房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崇文路、姬水路、少典路(弘远路-解放路)、湖滨路(中华路-学院路)、创业路(文化路-鸿福路)道路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韩庄临时安置房工程施工;

第三标段:苟郑临时安置房工程施工;

第四标段:崇文路等五条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第五标段:韩庄、苟郑临时安置房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9、施工标段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多个标段投标,但仅可中取其中一个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第四标段至第五标段两个标段投标。

二、报名条件:

第一标段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至第三标段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标段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招标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为公告报名期间)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第四标段至第五标段: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为公告报名期间)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报名时间:2015 11 13 日至2015  11 19 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除外)

四、支付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第三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第四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第五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511201126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51120112617时前,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标书费支付流程:在项目报名后,可在相应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菜单里选择个人支付进行操作。(注:只有支付成功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三)保证金支付流程:保证金在通过网银转帐成功后,需要进入会员系统,在该项目保证金支付菜单里选择线下支付进行保证金绑定。(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保证金支付帐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6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郭先生       话:0371-85900663

地 址:新郑市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话:0371-63768337 15037109295

  址: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A2701

七、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6269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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