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机电设备及管材配件采购(LPZCG20151072)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荔浦县水利电力局委托,现就机电设备及管材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机电设备及管材配件采购
二、项目编号:LPZCG2015107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A分标:机电设备1批;B分标:管材配件1批,具体参见货物采购需求。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A分标:1009096.00元;B分标:1038587.20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6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2646。
4、要求:持以下材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打印件。
(2)、A分标投标人是非生产厂家的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水泵生产厂家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打印件及该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3)、B分标投标人是非生产厂家的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PE给水管生产厂家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打印件及该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所投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交纳中标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账 号:660010007045600010
2、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十二、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世长 联系电话:0773-723827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建英;联系电话:0773-5829551;传真:0773-2885706。
十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荔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