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雪炭工程”综合健身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伊川县“雪炭工程”综合健身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雪炭工程”综合健身馆建设项目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伊川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川县“雪炭工程”综合健身馆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伊政采[2015]109号;
2.3建设规模:伊川县“雪炭工程”综合健身馆建设项目施工。投资金额约274.3555万元;
2.4工程实施地点:伊川县滨河新区;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13日至2015年 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909室)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3)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9)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三个月)(10)企业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4.2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 元/份,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909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08日上午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90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3592096678
地址:伊川县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379-65939907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9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