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北汝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宝丰县北汝河综合治理2015年度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北汝河综合治理2015年度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宝丰县北汝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汝河治理阎庄村-大牛村段加固、新建堤防6公里,相应箱涵及生产桥一座。
2.2 建设内容:宝丰县石桥镇阎庄村-大牛村段长度6千米,主要建设任务:加固堤防2.68千米,新建干流堤防1.73千米,新建支流回水段堤防0.33千米,新建护坡4.74千米,修建堤顶防汛道路总长4.74千米,修建上下防汛道路6条,新建排涝涵排水涵闸1座,新建防汛交通桥1座。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采购编号: BFZC2015-BG-090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其中施工五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河道桩号(右岸80+000~80+900)加固、新建堤防,护坡,堤顶道路,排涝涵闸,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二标段:河道桩号(右岸80+900~81+800)加固、新建堤防,护坡,堤顶道路,排涝涵闸,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三标段:河道桩号(右岸81+800~82+900)加固、新建堤防,护坡,堤顶道路,排涝涵闸,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四标段:河道桩号(右岸82+900~支流1+250)加固、新建堤防,护坡,堤顶道路,排涝涵闸,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五标段:河道桩号(右岸84+600~86+000加固、新建堤防,护坡,堤顶道路,排涝涵闸,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六标段:上述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及伴随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单位及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对第六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5)投标单位及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3 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前述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15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4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7本项目施工标段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8本项目开标时拟投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报名时保持一致,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 .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4.3.报名时携带资料: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及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4.投标单位投报的所有资料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北汝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女士
联 系 电话:0375-3890368 18637560200
传 真:0375-3890368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院
监督电话:0375-259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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