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的委托,对“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1510-HXTC-IY1259
3、采 购 人: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交民巷27号
联系电话:010-67557312
4、采购服务的名称和数量:
包 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单 位 |
1 | 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1 | 项 |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5、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6、项目预算金额:800万元人民币
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信息产业厅以上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5)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7) 凡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100元。请按本公告第14项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时间: 2015年11月16日 起至 2015年11月30日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2) 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A座406室)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华融大厦二层第六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
13、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5、其他:
(1) 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服务投标,不得拆项投标,投标人需按规定金额购买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本项目全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提前或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6、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修海龙 、周洁琼、闫文娟
联系人:王振宇、闫文娟
电 话:010-57019602、010-63976753
传 真:010-6396855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A座四层407室
邮政编码:100038
17、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 户 名: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 号:1100 1029 2000 5300 7833
18、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并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⑴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⑷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⑸ 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⑹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⑺ 法人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⑻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⑼省级信息产业厅以上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此公告。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