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人造草坪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体育中心的委托,就南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人造草坪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南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人造草坪购置项目已经宛财采购1137-1号批准,招标人为南阳市体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
2.2项目编号:NYZJGK2015-275
采购编号:宛财采购1137-1号
2.3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并保证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单位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提供2012年以来的同类项目合同(包含中标通知书、使用方联系方式及验收报告)。
3.6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的报名期间)。
3.7草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内西侧)。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相关资质证书;
6、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需本人持证前来报名);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9、草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0、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2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16日),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体育中心
联系人:吕主任
地 址:南阳市滨河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内西侧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377-63539998
日 期: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