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气瓶振动试验系统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11月13日
招标编号:15CNIC01-6013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气瓶振动试验系统设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15CNIC01-6013)(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1、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品目进行投标,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招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套) |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 | 用户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15CNIC01-6013 | 气瓶振动试验系统设备改造 | 1 | 110 | 用于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及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委托检验及安全性能研究等。 | *组装的设备应能够满足公称容积1000L,充液后总重量为1.4吨的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垂直方向进行5g加速度试验。 | 特检院 | 否 |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 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5)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联系方式:010-88316638。
5、所有投标文件须在下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1室(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6、兹定于下列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1室(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7、招标人名称: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
电 话:010-59068110
传 真:010-59068110
8、招标机构名称: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层622室
电 话:010-88316638
传 真:010-88316601
联 系 人:付强
电子邮箱:fuqiang@cnic.genertec.com.cn
邮 编:100044
9、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77835000879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