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一体化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开发与集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中国人民银行一体化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开发与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RH-GK2015036)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及其它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
一、招标标的
1、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服务:一体化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开发与集成服务
2、本次招标标的预算:756万元
3、本次招标须进行讲标,每个投标人的讲标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本次招标安排现场基础环境了解及产品演示,投标供应商必须参加。具体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6、供应商必须是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的原厂商,即具有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的供应商,所投的防病毒系统既可采用自主研发的产品,即具有防病毒系统软件著作权,也可以由该终端安全管理厂商代理第三方产品,但必须承诺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统一的系统整合、定制开发,达到一体化终端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在终端安全管理厂商代理第三方防病毒系统产品的情况下,要求防病毒系统厂商提供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授权书中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项目实施期间,提供必须的开发等技术支持;项目定制开发过程中,提供接口开放、整合开发等必须的技术支持;项目维保服务期内,提供防病毒产品的原厂技术支持服务。
7、供应商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证书。
8、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包括网络准入硬件设备)、防病毒系统防病毒系统所取得的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供应商必须具有200人(含)以上项目产品专职研发团队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本机构开发团队规模的有效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0、所投防病毒系统防病毒系统必须通过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七十站)的检测,要求取得一级品资质。
11、供应商必须提供3个或以上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当的全国性、大型数据中心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实施案例(所投防病毒系统的实施案例要求见下一条),且必须涵盖总部、省会城市、地市等多级网络架构,终端实施数量不少于3万点,覆盖人民银行所要求的各个功能模块。案例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产品说明一览表、产品及服务主要内容、实施效果等能够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有效的用户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要求至少提供2名用户联系人,其中至少1名为项目负责人。如果合同中无法明确体现终端实施数量,供应商必须提供案例实施机构的规模、网络架构、终端实施具体数量的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2、供应商必须协调所投防病毒系统制造商提供3个或以上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当的全国性、大型数据中心的企业级防病毒系统实施案例,且必须涵盖总部、省会、地市等多级网络架构,终端数量不少于10万点。需提供案例对应的合同复印件证明(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产品说明一览表、产品及服务主要内容、实施效果等能够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有效的用户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要求至少提供2名用户联系人,其中至少1名为项目负责人。如果合同中无法明确体现终端实施数量,供应商必须提供案例实施机构的规模、网络架构、终端实施具体数量的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3. 为便于投标人制定合理和有针对性的集成开发方案,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携带所投产品到采购人现场了解系统集成及开发环境并向采购人演示(以现场签到表为准),否则为无效投标人。
14、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发放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请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B501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
1.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
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 14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讲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 14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711室。
讲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 10时(北京时间)。
讲标地点:同上述开标地点。
六、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66194589;
传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yyan@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66195055;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694814923;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