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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端门北广场地面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20: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故宫博物院端门北广场地面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故宫博物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故宫博物院端门北广场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903130.88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故宫博物院端门北广场地面环境整治工程建筑面积约196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水泥砖路面及原有老城砖,新建石材地面、铺设牙子石、更换雨水篦子、井盖及新建树池等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5其他: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 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承诺书,承诺:“如中标,我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条件的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113日至201511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1(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地企业进京施工备案许可证;

7)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127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会议室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故宫博物院

    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       

    编: 1000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

邮  编:100010

电  话:010-64063443                 

传  真:010-64063443                 

电子信箱:Daixy@bjzb.com             

人:代晓艳(女士)  刘艺祺(女士)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号:3207 5600 5015

 

                             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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