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单警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公安厅单警装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003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志鹏 电话:0311-669921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制作人:郑丽梅 电话:0311-66635080开标负责人:张娇 电话:0311-66635036综合部(标书发售) 电话 :0311-66635021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 电话 :0311-66635094
采购内容:包号
装备名称
数量
A
警用催泪喷射器
12064
B
警用多功能腰带(皮革)
4160
C
警用强光手电
6363
D
警用装备包
2250
E
警用防割手套
5302
F
警用急救包
7286
G
警用金属手铐
6564
H
警用伸缩警棍
6918
I
警用水壶(保温)
3531
J
警用制式刀具
392
K
警用多功能腰带(尼龙)
781
L
警用防刺服
6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
投标资格:各包投标方必须是公安部指定的单警装备生产入围企业,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9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C包1000元,A、B、D每包700元,E、F、H、L每包500元G、I、J、K每包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投标时间:2015年3月24日8:30-9:00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4日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4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