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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马桥大居市政道路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2-18 09:56: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元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马桥大居市政道路保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闵采招2015-035

(二)项目名称:马桥大居市政道路保洁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对闵行区马桥镇以下11条道路保洁服务市场化运作的采购。

采购服务期:2015年度6个月

(四)预算资金:76.9080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保洁服务的主要经营范围;

(三)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四)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3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的申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单位提供);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四)税务登记证;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三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楼(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2015年3月2日下午13:30时至16:00时,发售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莘西路406号);

3.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11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元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元江路5500号

联系人:傅伟

联系电话:54385867

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联系人:朱佳慧、邢业青

联系电话:13917092189

传真:34718876*118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洪晓明

电话:64985000*6153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元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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