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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2-18 09:56: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洛阳市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市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试点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资金,招标人为伊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编号:伊政采[2015]005号;

2.2合同编号:CEITCL-HA-CZGC-150201

2.3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试点项目;

2.4项目地点:伊川县吕店镇

2.5项目概况:新建机房、田间道路治理、水电线路铺设、树木栽植、机电设备安装。

2.6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打机井15眼、新建机房15座、铺设110PVC管采购及安装23600m

二标段:金属设备采购安装、水泵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水电线路采购及铺设

2.8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资金;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备案标准;

2.10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工程贰级(含)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17日至2015年03月0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延安路丽新路交叉口富地国际B座4楼401室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投标人携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考证如过期需携带继续教育证);(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报名时间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伊川县人民路一号县政府院内

电话:185383555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地址:洛阳市延安路丽新路交叉口富地国际B座4楼401室

电话:0379-6518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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