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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2-18 09:56: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对 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AD01HG028F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三、采购预算:1500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内6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合计污水处理总规模26万吨/日,一期总规模13万吨/日,一期总投资约1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潮阳区。和平镇、铜盂镇、关埠镇等三个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共8万吨/日,一期规模5.5万吨/日,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36亩,一期估算投资额约为8.4亿元。

(2)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等三个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共18万吨/日,一期规模7.5万吨/日,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05亩,一期估算总投资额约为6.6亿元(含管网建设)。其中,管网建设长度约19026米,管网总投资约为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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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其201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3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3、对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业绩经验及资质的判定,可包含由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但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1)、具有相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资质,须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甲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在境内或港澳地区,以BOT、TOT、委托运营等方式正在运营维护的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处理规模不少于30万立方米,其中至少有一座单厂日处理规模在10万立方米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实际已获付费的商业运营期应不少于一年)。

4、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汕头市潮阳区或潮南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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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17日起至2015年3月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6日17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10大厅采购一科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3月16日17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10大厅采购一科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表下载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肖劲翔、刘佛明采购人联系人:方其远电话:020-62791619、020-62791588电话:0754-88821666传真:020-83309916传真:0754-88821666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邮编:510030邮编:515000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仕良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黄腾远项目负责人电话:020-62791615项目负责人电话:0754-88300399开户行:帐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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