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道路施工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道路施工及排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道路施工及排水工程招标,主要包括道路建设及雨污水管道工程等。其中道路长1120米,路面宽24米。雨水、污水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雨水管道长2400m,污水管道长1900m。
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所示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为同一法人单位。);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
3.4市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日照施工登记证》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2015年02月02日下午17:00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二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鉴);
4.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4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原件;
4.5市外企业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原件、《市外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原件;
4.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时可不提供,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01月27日至2014年02月02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二楼。
3.售价:300元/套(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 系 人:尚宪峰
电 话:0633-8352901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艳玲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16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