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渔港港池北岸中小型渔船泊位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渔港港池北岸中小型渔船泊位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杭州路南段
联 系 人:李国栋
联系电话:0633-8363003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侯艳玲 刘晓龙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165369
电子信箱:hyharz@163.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渔港港池北岸中小型渔船泊位工程
项目编号:HYHARZ2015-001
项目预算:12558500.75元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渔港港池北岸中小型渔船泊位工程,建设-1.20m水深小型渔码头及相应配套工程和设施。主要包括码头水工主体、堆场、综合管沟、给水及照明工程。码头岸线总长为400米,码头为方块结构,墙体由方块及现浇混凝土胸墙构成,码头前沿设计高程5.7m。本工程码头与规划道路之间陆域总宽14.55米,陆域结构采用20mm素混凝土面层,其下设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础和24cm级配碎石基层。墙后设抛石棱体后分别设置0.5m厚二片石垫层和0.8m厚混合倒滤层,基床坐于强风化花岗片麻岩上。方块总设计592个 。码头前沿设50KN系船柱34个,系船柱块体与胸墙整体浇筑,系船柱中心距前沿0.8m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所投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所示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为同一法人单位);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内容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01月27日至2015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如下: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6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报名时提供。);
4.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02月16日下午14:00至15:00,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2月16日下午15:0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02月16日下午15:0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