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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二至七层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20 15:44: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受广东省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广东省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二至七层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01月20日起至2015年01月26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SGGG01004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二至七层改造项目三、项目需求:

1、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贰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4、必须提供由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提供正反面];

2) 营业执照副本;

3)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提供投标人的社保证或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6) 提供由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六、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售价及供应商产生办法 :

1、报名时间:2015年01月20日至2015年01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02月09日下午15 :00(北京时间)(注14 :3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十、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02月09日下午15 :00(北京时间)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韶关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一号

采购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1-815311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联 系 电 话: 0751-8221111

传 真: 0751-8912231

邮 箱: sghesheng@163.com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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