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关于惠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惠安县中医院委托,对惠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XMWS2014-Q082-1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项目名称:惠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招标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4)投标人应具有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近三年内在泉州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
(6)投标人出具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注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原件,并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无效。)
(7)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
6、本采购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将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01月20日至2015年02月09日(工作时间)。
8、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电子版本可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需邮寄纸质文本另加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遗失或延误,招标代理单位概不负责。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2015年02月09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须凭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13.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02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惠安县资产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投标文件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02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惠安县资产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开标。
14、以上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5、供应商对采购代理单位服务不满或者有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欢迎拨打13806098077进行投诉或提出。
采购人:惠安县中医院
联系人:邱科长 联系电话:13506909532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38619 传真:0595-22738609
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 保证金确认:0595-22738619陈小姐
电子信箱:xmwscg@126.com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500101040024326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