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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广场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19 17:07: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广场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152号

河南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广场绿化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广场绿化工程二次;

1.2项目地点:延津县平安大道;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乔木、灌木等树种种植及养护,绿化养护期为三年。

1.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6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标时提供);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

本项目自2015年1月19日—2014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8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河南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13598711525电话:13629841123

九.监督部门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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