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兰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三室精细化改造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为2015年普兰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三室精细化改造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ZQ2015-2005
二、采购内容:普兰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三室精细化改造监控等设备采购,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
注: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政府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5万元。
四、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③代理经销商须提供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商的合法有效授权;
④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⑤外地供应商须在大连市内设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至报名当月前6个月、社保中心出具),④代理商的合法有效授权,⑤外地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谈判文件)。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13:00-16:00(公休日休息)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月28日10:00。
谈判地点: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兰店市南都欣城物业楼三楼)
八、采购单位:普兰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九、采购代理单位: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丽丽 电话:0411-83186863 传真:0411-83186817
十、监督电话:0411-83112607(普兰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