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林业局连州市2014年防护林工程造林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文件下载): 2015-HLZJ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2014年防护林工程造林施工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434,2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
建设期限
连州市2014年防护林造林
西江(Ⅰ标段)
541亩
政府采购
贰拾叁万肆仟玖佰零贰元贰角整(¥234,902.20元)
60天
耙田(Ⅱ标段)
459亩
壹拾玖万玖仟贰佰玖拾柒元捌角整(¥199,297.80元)
60天
合计
肆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
¥434,200.00元
备注:详细服务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5.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4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4、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5、投标报价必须为两个标段共1000亩的总报价,不能分标段报价,分标段报价为无效报价,取消投标资格。
5.6、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定中标人,排名第一为第I标段中标人(中标价=投标报价/1000亩*541亩),排名第二为第II标段中标人(中标价=投标报价/1000亩*459亩)。
5.7、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8、须为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公示期及相关媒体:
6.1、本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5年1月15日起至2015年1月21日止。
6.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qyhualinzaojia.com/)。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5)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6)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须提交以上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A4格式,再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八、缴纳投标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15年1月27日17时30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金额:人民币肆仟叁佰元整(¥4,3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北江支行;
开户名: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018020919200043614;
说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2015-HLZJ005投标保证金”字样。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2月3日10时0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5年2月3日10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连州市林业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8125991068;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763-3861963(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周六上午8:00~12:00;
传真号码:0763-3861963;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号;
邮政编码:511500。
3.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63-6601660。
注:1、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参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参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