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景观小品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新财购-2014-3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景观小品设计项目已由政府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景观小品设计项目
2.2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3 项目地点: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公园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定的现行设计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设计
2.5招标内容:新郑市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景观小品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资金财务状况;
3.2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规划)勘察设计丙级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新郑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投标人等会员库的通知》。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新郑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时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报名时间:
2015年 1 月7日至 2015年 1 月15日17:00止。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贰仟圆整)。投标保证金须于2015年1月16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因跨行、跨地区以及节假日银行基本账户不办公等因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延迟因素)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1月16日至 2015年1月22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5日14:30(北京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联 系 人:王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039052811
10.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