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白龟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北岸汉白玉护栏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平顶山白龟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北岸汉白玉护栏工程
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ZC2014-3919Ag-405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白龟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北岸汉白玉护栏工程已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白龟山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平顶山白龟山自然保护区北岸,总长约450米;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北岸汉白玉护栏工程;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4 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6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8 日至 2015年 1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二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 1 月 14 日17:00。
4.2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份,用A4复印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都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提供2014年7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4.4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可在网站上可查(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4.5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有关证件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注: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9:00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白龟山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邮 编: 467000
联 系 人: 常女士
电 话: 0375-3890368
2015年1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