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民委员会关于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石斛种植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石斛种植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ZZ21440521;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石斛种植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四、采购预算:01包:本包组中介预算为人民币426136.92元,投标上限价为人民币37.07万元。
02包:本包组中介预算为人民币368262.65元,投标上限价为人民币368262.65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01包:板芙镇湖洲村石斛种植及配套设施工程——结构和安装。
02包:铁皮石斛苗采购及种植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包组(01、02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3.工程质量标准:项目竣工验收达合格工程;
4.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01月07日至2015年01月13日五个工作日。(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
3.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02包所投的铁皮石斛苗具有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
5.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01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1月07日至2015年01月13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02包所投的石斛苗具有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1月28日下午03:00~03:3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1月28日下午03:30。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三、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01月28日下午03:30;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山市板芙镇湖洲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90818800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王先生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水云轩支行
户 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2011 0042 1920 0032 7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