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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14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04 13:21: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对尉氏县2014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4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1.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4(101)号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2项目内容:尉氏县大营镇、岗李乡、门楼任乡、南曹乡和洧川镇5个乡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资金:约636万元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1-5标段90日历天;6标段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三、标段划分:

一标段:土地平整工程

大营乡、洧川镇

二标段:土地平整工程

南曹乡、门楼任乡、岗李乡

三标段:农用井及其他工程

四标段: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

五标段:土壤施肥工程

六标段:一至五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注:(投标人只能对以上六个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

2、第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2)需具备凿井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

3、第四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

4、第五标段: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出具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第六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相关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6、投标人须在投标前通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报名时间: 2015 年1月5日至 2015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

5.3、招标文件1、2、3、4、6标段/500元 , 5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六、报名需携带资料:

第一至四标段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标段除外,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4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五标段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全部要求的证件;

第六标段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6标段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尉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99386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8831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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