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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青浦区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30 16:49: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PZFCG2014-115;

2、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医疗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包件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人

包件一

脑瘫康复训练器具

1批

不接受

朱家角人民医院

包件二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A

1台

不接受

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包件三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B

1台

接受

青浦区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包件四

便携式黑白超

1台

不接受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必须是所投报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

5、具有所投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SFDA)(包括相应的试剂注册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4年12月3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0日00:00:00,登录“上海青浦”政府网站(www.shqp.gov.cn)“政府采购”栏目,使用CA证书进入“供应商CA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13:3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 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免收保证金。本招标文件中,涉及保证金的条款均按免收保证金的情况执行。

八、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4室

邮编:201700

联系人:张祎娟

电话:021-59724602

传真:021-59724602

采购人: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石家浜东路99号

联系人:王晓东

电话:021-59232003

采购人: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800号

联系人:顾青

电话:021- 59791740

采购人:青浦区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京华路

联系人:陈磊红

电话:021-69760989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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