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视频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RWZFCG-2014-26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单位
交货期
1
警用视频设备采购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5.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 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fjrw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④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①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有效期为2014年2月15日以后过期的,须提供在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查询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则视为有效的资质)。
②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