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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25 13:36: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委托,就大沥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项目名称:大沥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沥购2014090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批)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01

空调设备采购

1

275950.00元

3. 采购内容及需求简述 3.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2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4.1 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空调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是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空调的货物合法来源证明; 4.4 投标人所投空调必须是国家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目录中的产品; 4.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7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公示: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31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6.1 起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起至 2014年12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发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绿景支行;③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④款项来源:沥购2014090招标文件费。)

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7.1投标人办理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已在工商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办理年度报告公示的营业执照,提交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及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址和营业执照; 7.2税务登记证;7.3如是经销商,提供所投空调的货物合法来源证明资料; 7.4国家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目录中的产品的证明资料; 7.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7被授权人身份证。

8.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5年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12.开标时间:2015年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3.开标评标地点: 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14.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沥镇政务网。

1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62677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2 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项目咨询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09传真:0757-839390183采购监督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电话:0757-85595521

信息文件下载: 大沥派出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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