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江山路景观绿化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惠济区江山路景观绿化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惠济区江山路景观绿化工程BT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惠济区江山路景观绿化工程BT项目
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4)4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范围南起连霍高速,北止黄河风景名胜区京广铁路涵洞,全长15千米,道路两侧各50米生态廊道(绿化面积约162万平方米)。
标段划分: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该项目分为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连霍高速~开元路(K0+021~K3+605.66)从南向北方向道路左侧绿化施工;
第二标段:连霍高速~开元路(K0+021~K3+605.66)从南向北方向道路右侧绿化施工;
第三标段:开元路~黄河大堤(K3+605.66~k9+551.45)从南向北方向道路左侧绿化施工;
第四标段:开元路~黄河大堤(K3+605.66~k9+551.45)从南向北方向道路右侧绿化施工;
第五标段:黄河大堤~黄河游览区(K9+666.393+K14+525)从南向北方向道路左侧绿化施工;
第六标段:黄河大堤~黄河游览区(K9+666.393+K14+525)从南向北方向道路右侧绿化施工;
第七标段:连霍高速~开元路(K0+021~K3+605.66)段的施工全过程、质保期及管护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八标段:开元路~黄河大堤(K3+605.66~k9+551.45)段的施工全过程、质保期及管护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九标段:黄河大堤~黄河游览区(K9+666.393+K14+525)段的施工全过程、质保期及管护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工期要求:第一至六标段,每标段均120日历天;
第七至九标段:施工全过程、质保期及管护期阶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资概算:约18000万元;
资金来源:建设移交(BuildTransfer),简称:BT。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无工程施工/监理劣迹和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承诺书。
3、施工标段:
3.1企业及项目相关人员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投标单位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
3.2投标人财务要求及投融资能力:
3.2.1具有项目建设必备的投融资能力。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近三年(2011、2012、2013年)的财务报表。
3.2.2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需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当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投标人若投两个标段,则按投资金额最大标段准备自有资金即可,相关证明于开标时递交。
3.3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3.1企业具有类似项目的BT或BOT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代建建设业绩,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价3000万元以上的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3.2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提供的业绩证明如无法显示项目经理的,须由合同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并附业主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
3.3.3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4、监理标段:
4.1企业及项目相关人员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1.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没有正在监理的工程项目。
4.2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要求:
4.2.1企业2011年01月01日以来正在承接或已完成的投资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4.2.2项目总监201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的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且体现项目总监姓名,提供的业绩证明如无法显示项目总监的,须由合同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并附业主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
4.2.3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3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6、潜在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投标。
8、施工及监理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请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壹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并需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2.1施工标段:
2.1.1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承诺书;
2.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2监理标段:
2.2.1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无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承诺书;
2.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注册监理师证、高级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
1、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除2.1.1、2.2.1外均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同时可领取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2209;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E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3639632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电话:0371-63976168/0371-63976573
传真:0371-63976221
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