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治理预警平台建设项目(进口)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治理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0823-1442014N0092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1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212275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01包 在线监控系统设备:1批
02包 空气站设备:1批
03包 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设备:1批
04包 大气污染源监测系统设备:1批
05包 大气应急监测系统设备:1批;实验室检测系统设备:1批
采购用途:大气治理预警平台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本次采购设备用于我市大气治理预警平台建设。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2)、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以下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01包:在线监测系统设备;02包: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03包:便携式激光测尘仪、离子色谱仪;04包:便携式精密烟气分析仪、直读式烟尘测试仪、全自动烟尘采样器;05包:顶空-气相色谱仪、全谱直读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投标报名时携带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c.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d.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e.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f.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复印件及原件)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24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办公区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01包:300元人民币;02包-05包:6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价法
项目联系人:郑德志
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04
传真电话:0311-86219087
采购单位受理质疑电话:0311-86063928-804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