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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教育学院附属中学物业增加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24 07:14: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静安教育学院附属中学物业增加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静安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教育学院附属中学物业增加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2015-C039

3、中标单位数量:1家

4、项目具体内容:物业增加服务

5、服务期限;1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的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三年内无不良经营纪录;

5、具有《物业管理二级资质》及以上。

6、具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携带:

1、民非企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是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网址:www.ccgp-shanghai.gov.cn)(在网址中打印或截图打印)一份;

3、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个月内);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物业管理二级资质》及以上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说明

1、投标人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2、所有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四、报名初审、领取文件及澄清时间和地点:

1、报名初审和领取标书起止时间:

2014年12月23日起至2014年12月29日止(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1:00和14:00~16:00)请自备U盘一只。

报名地点: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2楼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会时间:2015年1月5日09:30时(北京时间)

2、谈判会地点:西康路658弄5号4楼

六、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2楼

联 系 人:陈德鸣 郭大为

联系电话:021-62551671、62551258

传   真:021-62551127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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