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2015年浦江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闵行区浦江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对2015年浦江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4-248
(二)项目名称:2015年浦江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对闵行区浦江镇农村公路养护的采购。
数量:一项
(四)采购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项目服务地址:浦江镇内
(五)预算资金:296.3394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以下各项要求对所有包件均适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实体;
2、具有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准入条件[A类];
3、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的申明(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无责任事故通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具有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准入条件的告知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三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13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发售地点: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西中路209号309室)
其中2014年12月25日下午13:00-16:00,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西路406号);
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闵行区浦江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沈杜公路2788号
联系人:刘晓智联系电话:13564583528
招标代理: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中路209号309室
联系人:王文静
联系电话:13916288295传真:63019103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洪晓明
电话:64985000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