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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公安局刑侦技术设备和反恐处突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22 07:18: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县公安局刑侦技术设备和反恐处突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陕县公安局委托就“陕县公安局刑侦技术设备和反恐处突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投标要求与招标采购的内容、范围:

1.1招标编号:LHSSG2014-080

1.2招标项目: 陕县公安局刑侦技术设备和反恐处突装备A包采购项目

陕县公安局刑侦技术设备和反恐处突装备B包采购项目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供货期要求:A、B包:各双方在签定合同后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摆放安装、验收及售前售后服务方案。

1.5供货地址:陕县公安局。

1.6招标采购内容:A包:视频侦查勘察系统1套、基站信息采集“勘测通”系统3套、警用手机信息采集箱7台、手机取证系统1套、痕迹检验照相取证设备3个、消毒柜20个、警灯警报器20套;

B包;远距离超星光监控记录系统2套、据点设备伪装物2套、微型数字高清晰语音监听设备1台、数字图像音频编辑处理设备1套、微型数字密拍密摄取证设备1台;

1.7招标范围:设备安装及免费送货到本单位指定地点,同时派人员到本单位,现场提供验货、免费安装调试,售后上门服务承诺函。(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A、B包: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2.2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含500万)以上;

2.3 A包: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4 A包:投标人应具有2014年度有效的《警用装备经营许可证》,未获得《警用装备经营许可证》前任何批复性文件或证明材料将不被认可;

2.5 A包:投标人应具有信息安全产品的经营许可证;

2.6 A包:投标人须提供视频侦察勘察系统和手机取证系统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2.7 A包:投标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安装、维护等专业技术实力。

2.8 B包:报名时提供“远距离超星光监控记录系统”产品CE和FCC认证证书,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厂家ISO认证证书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3.1 A、B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相关资料前来报名。

3.2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时间有效期内)。

3.3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4 A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警用装备经营许可证》、经营信息安全产品的许可证明;

3.5 A包:视频侦察勘察系统和手机取证系统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所带复印件须注明时间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

3.6 B 包:提供远距离超星光监控记录系统的CE和F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7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四套。)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 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持上述证照加盖公章复印件,到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到招标代理机构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六、其他:

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大厅(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陕县招投标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398—3838298

招标人:陕县公安局

地 址:陕县陕州路中段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59398537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县新华书店四楼406室

联系人(电话): 张女士 0398-3837050( 15203988528)

陕县公安局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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