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丰泽区第四中心小学场地塑胶化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丰泽区第四中心小学(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丰泽区第四中心小学场地塑胶化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1411295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市丰泽区第四中心小学场地塑胶化及服务采购一览表”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资格:
4.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4.2具有国家建设管理部门认定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设立(或委托设立)有工商合法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4.5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4.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领取采购文件,每份采购文件及图纸200元整,如需邮寄另加50元。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5年1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
8、投标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12:00前(北京时间)
9、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10、采购文件文件索取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1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拒绝整机原装进口设备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2、本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公告。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2988718@163.com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988718
传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尤小姐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人:泉州市丰泽区第四中心小学
电话:0595-22798278
联系人:陈老师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