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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11 10:39:4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TSLXZB201401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裕华街17号

采购人联系方法:孙义 1373333646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文化路1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建岭 0315-8782800 15532500666

采购数量:A包件:1台便携式嗅辨仪;1台离子色谱仪;1台皮托管平行全自动烟尘采样器;1台分析天平;3台台式烘箱。B包件:1台气相色谱仪(非甲烷总烃);1台气相色谱仪(空气中的VOC等);1台顶空进样器

采购用途:用于环境监测使用

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城区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含)及以上同类项目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销售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资格审查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投标人至少提供两个(含)及以上同类项目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销售业绩;7)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8)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办理函件联系电话:0315-8711273;13931576492。(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文化路129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吴建岭

联系方式:0315-8782800 15532500666

传真电话:0315-878280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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