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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石门河(大沙窝以下河段)整治工程监二次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11 07:27: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新交辉14-009

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辉县市石门河(大沙窝以下河段)整治工程监二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1)石门河0+000~8+617河段左岸8.788km、右岸9.122km长的堤防进行整治,两岸堤防整治总长度17.91km;2)河道清淤疏浚8.36km(桩号10+580~18+940);3)重建生产桥5座:韩营西生产桥(7+615)、东北留踢馆站生产桥(12+165)、何张木生产桥(13+600)、何张木南生产桥(14+046)、蔡旗营至和庄生产桥(15+540);4)加固桥(闸)5座:冯官营南交通桥(12+465)、北马营至占城公路桥(14+870)、蔡旗营至和庄带闸生产桥(16+020)、西凡村节制闸带桥(16+795)、蔡旗营至凡村新拱桥(17+465);5)重建路口闸4座:分别为小杨庄左堤、小杨庄右堤、韩营西左堤、韩营西右堤。

2、招标范围:辉县市石门河(大沙窝以下河段)整治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辉县市

5、标段划分:标段-1

6、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用档案备案(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示为准);(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及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7日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赵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09:3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3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水利局电话:0373-2079602

招标人: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陈海鹏联系电话:0373-62268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美丽联系电话:13607653294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水利局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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