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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气象局苍南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09 13:26: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气象局苍南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气象局的委托,就苍南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419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单位

采购内容

苍南县气象局

苍南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系统项目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招标内容及要求,最终以招标文件发出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须是具有车辆生产(改装)能力的厂商或车辆生产(改装)能力厂商的合法授权人,厂商必须是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厂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4:30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窗口

七、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4:30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原件);生产厂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厂商,提供该公告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原件);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玉苍大厦A栋1单元1202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10100

传真:0577-6881050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苍南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系统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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