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等县消防中队综合楼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等县消防中队综合楼改扩建工程 已由 天等县人民政府 以(天发改基字[2014]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等县公安消防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天等县消防大队院内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762.48㎡,地上二层,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 约311万元
要求工期: 255日历日
招标范围: 土建、安装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4.3报名方式: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持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及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8)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9)项目负责人最近六个月(5月份-10月份)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账单凭证复印件;(10)“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查询记录原件;(11)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2)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及其在本单位缴纳最近六个月(5月份-10月份)有效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13)由天等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自公告起止日内有效)。
4.4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gxdygs.com/发布。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等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等县仕民新区 地 址: 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6楼609室
邮 编: 邮 编: 545001
联 系 人: 李教 联 系 人: 钟工、罗工
电 话: 0771-3527119 电 话: 0771-3813399 18978186465
传 真: 传 真: 0771-578346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dycf@163.com
2014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