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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SFQXCG2014(竞)0025(A、B)凤庆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09 13:26: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庆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批准,将对凤庆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情况

1.招标编号:LCSFQXCG2014(竞)0025(A、B)

2.招标内容:A标段:监控设备(含安装);B标段:监控设备(含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九)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公告期内携带本单位资质材料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①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监控设备安装资质。

②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联系情况(手机号、传真机号)。

③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或具有该产品的经销代理权(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的代理商。

重要提示:报名时复印件即可,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人资质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资格初审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初审不合格不发放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需要电子版的自带U盘,网上获取请将单位或个人邮箱或QQ同资质文件传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厅。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15:00,

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六、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八、相关事项和要求

1.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监控设备安装资质(原件)、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证书(原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不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一并与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如果是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

2. 投标报名的单位和前来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投标的,将对该投标企业作投标不良记录,记录达3次以上的将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告,并按规定拒绝参加凤庆县政府采购活动。

3.A标段要求提交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B标段要求提交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现金进账单、转账支票(须进账)、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5800008334189012

4.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并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等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必须具有良好售后服务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本项目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 并要求达到平安凤庆建设的要求。

5.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不付预付款,待验收合格后凭验收的相关资料支付,质保金由双方在合同具体商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在凤庆县内有技术服务网点,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左右。

九、交货地点和联系方式

1.交货地点:凤庆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户指定地点)。

2.联系方式:

①凤庆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茶贵勋,联系电话:18988314366

②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龚志荟、张晓彤,联系电话(兼传真):0883-426281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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