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实验初中东校区报告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实验初中东校区报告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实验初中东校区报告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概况: 阜宁实验初中东校区报告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本次采购主要为2台多功能屋顶式空调室外机、2台多功能屋顶式空调室内机;包工包料;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本次采购共分一个标段,合计采购预算价60.0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交付使用时间:计划2014年12月开工,工期1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18个月。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制造厂商或经销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经销商投标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2、招标人的推荐品牌为易龙、特灵、国祥(kingair)、麦克维尔,投标人如选用其他品牌设备投标,其设备的档次、性能、质量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规定。
5、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陈建通,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0515-89719985)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1)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15: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5日15: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帐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空调设备进场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调试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交付合同总价的4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采购人:阜宁县南城区A座
联系人:徐中华 联系电话:13962077902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沈明 联系电话:0515-68691808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四 年 十二 月 二 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实验初中东校区报告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招投标中心组织的阜宁实验初中东校区报告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4]97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