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州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通过崇发改投资【201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州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552.6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龙州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SYH(W)2014002Y-SJ
建设地点:龙州县丽江路北面
项目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建一栋业务技术楼,总建筑面积8351.7平方米,包括智慧中心、办案用房、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网络安全保卫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物证以及收缴物品保管用房、警用装备物资库用房、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备勤用房、档案用房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签订合同后 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和概算文件及相应施工专用技术规范;全过程跟踪服务从施工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招标范围:龙州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以及配合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住建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10年内有负责过单项投资估算在2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建筑工程)设计的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资料
4.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501(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3报名事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设计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2)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4)总公司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5)税务登记证(国地税);(6)拟派设计负责人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7)法人身份证;(8) 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身份证;(9) 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10) 项目组成人员证书;(11) 法定代表人、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和项目组成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4年1月份到8月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12)业绩证明(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能有效证明其业绩的材料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两份存查,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建筑师、手持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获取时间另行通知,获取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501(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州县公安局
地址:广西崇左市龙州县西街88号
联系人及电话:朱国振 0771-8815510
招标代理人: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501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罗工 18376142100
监督单位:龙州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站
招标人:龙州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