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作品分析奖惩评价管理软件(委托开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金昊博达招标有限公司按照 贺政采计【2014】204号 下达的采购计划,由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 贺政采计【2014】204号
招标编号: JHBD20141110
二、项目名称;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作品分析奖惩评价管理软件(委托开发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1标段
名称
参数
单位
货物单位
作品分析奖惩评价管理软件(委托开发服务)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套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第 1标段标段信息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
(3)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具备 见上表 ;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1 日 )至(2014年 12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8时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报名,报名时上传要求相应资质影印件。
六、招标文件索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15349551399。联系电话:0951-7805195;(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2 日 14:00前(招标人自下午13 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
九、开标时间:2014年12月 22日 14:00;
开标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056223;
十、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采购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杭帆 联系电话:18795183733
代理机构:宁夏金昊博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朝晖、黄敏 联系电话:0951-6890186;
交易中心: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0951-5039636;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宁夏金昊博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 地址:银川市贺兰山中路紫云华庭27号楼A座2-1002室
联系人:杭帆 联系人:孙朝晖、李树夏
电话:18795183733 电话:0951-689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