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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台江区环境保护局“29项地表水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1-25 07:27: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文件编号:RWZFCG-2014-279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单位

地 址

1

原子吸收光谱仪等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福州市台江区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

2

原子荧光光度计等

1批

3

离子色谱仪等

1批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5.项目联系人:小 张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fjrwzb@163.com

6.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的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都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⑤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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