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影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影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旺招字 QJ14295/1-0202
2.2招标内容:
黑白超声诊断仪4台,心脏探头2个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4 交货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用户指定地点。
2.5投标人可按项目的设备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申请参加投标,必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复印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5)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投标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6)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7)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4日起至201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16日14:30~1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 购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传真:0874-3218199
地 址: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邮政编码: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