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安局专业照相机及通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1-24 09: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卢氏县公安局专业照相机及通信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卢氏县公安局专业照相机及通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专业照相机及通信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LSXZTBJYZX(2014)154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专业照相机及通信设备1批。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产品的内容;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7日下午17时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以上证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7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卢氏县住建局五楼)。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报名截止时间前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虎子 山 峦 张 娟 电 话(传真):0398---7875560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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