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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代招标文件公示)《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及社区管理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1-19 07:26: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及社区管理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及社区管理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4-100

四.采购内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及社区管理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共分2个包。其中:包1为校内“模拟法庭”实训场所建设,采购预算额度为50万元;包2为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矫正)专业校内实训场所建设,采购预算额度为5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

2.具有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3.持有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投标企业的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5. 投标人能够满足所投各该包的资质要求;

6.投标人须具备网上缴费和投标的能力;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8.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书,若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B、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控股公司。

六、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若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则自2014年11月25日起,至2014年12月6日止,若修改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缴费后,在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以经公示、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八.招标文件售价:陆佰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九.缴费方式: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详见青海政府采购网《关于对参加我省省级政府集采活动的投标单位实行网上缴费的通知》。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式:本项目在电子化平台上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和电子化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上午9:00(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西宁市黄河路30号)。

十三.技术支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政府集采电子化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中国公共采购网《通知》,并与青海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国采(青海)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619室。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 0971-8249305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及传真:0971-6136730

网址:www.ccgp-qinghai.gov.cn 邮箱地址: qhzfcg@126.com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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