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教育局采购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视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教育局委托,对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视机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4】185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详见分包一
览表
台式计算机
详见分包一
览表
详见技术需求
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50日内
笔记本电脑
详见分包一
览表
详见技术需求
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50日内
平板电视机
详见分包一
览表
详见技术需求
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50日内
注:1、本项目共分 11 个标包,投标人可参加所有货物的投标,也可只参加其中一标包(或几标包)货物的投标。但不得将一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 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视机 等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须提供该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人须在授权书相应栏内注明授权产品品牌及型号);
3.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须产品生产企业加盖公章)。
3.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需产品生产企业加盖公章,证书必须可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查询到相应的有效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cqc.com.cn/chinese/zscx/A0107index_1.htm)。
3.7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的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以来相同或类似的政府采购项目(5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发票存根或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
3.8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11月 17 日至2014年 11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
5.投标保证金
每包人民币:A1包:60000 元、A2包:50000 元、A3包:50000 元、A4包: 50000 元、A5包:50000 元、A6包:50000 元、A7包:50000 元、B1包: 70000 元、B2包: 50000 元、B3包: 50000 元、C包: 10000 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4年 12 月 11 日10: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 12 月 11 日 10:0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69261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保伟 联系电话:0396- 2609225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视机项目
分包一览表 包号:所有包
包号
A1包
A2包
A3包
A4包
A5包
A6包
A7包
B1包
B2包
B3包
C包
品名
单位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台式计算机
台
1340
1060
1025
1035
999
1001
1187
笔记本电脑
台
1363
1030
1034
平板电视机
台
147
控制价(万元):
600
475
457
460
446
447
530
708
535
537
110
备注
确山
泌阳
西平
上蔡
遂平、汝南、驿城区
遂平、汝南、驿城区
平舆
遂平、驿城区
二、技术需求
序号
货物
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1
台式计算机
详见分包一览表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教师办公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1、CPU:intel 酷睿i5系列(四核,主频3.5GHz及以上);DDR3内存,容量≥4GB,频率≥1600MHz;硬盘容量≥1000GB(7200转,SATA3);DVD-RW光驱;独立显卡,DDR3显存(容量≥2GB,频率≥1600MHz,位宽≥128bit);立式机箱,自适应交流电源供应器(功率≥200W); 19寸LED宽屏液晶显示器;防水、抗菌键盘,光电鼠标;配双声道有源音箱(不失真功率≥30W,频率响应20Hz-20KHz,信噪比≥80dB);
2、预装正版中文操作系统;
3、所投产品须通过3C认证;
4、所投产品须为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产品型号,且须与该清单附件中所列性能参数完全一致;
5、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质检机构的MTBF认证,平均无故障时间≥30万小时;
6、在主机箱和显示器边框醒目位置印制 “驻马店市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字样。
次要技术指标:
2
笔记本电脑
详见分包一览表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教师办公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1、CPU:intel 酷睿 i5(第四代)系列,双核心、四线程及以上,主频≥1.6GHz,缓存≥3MB,热设计功耗(TDP)≤20W;内存:容量≥4G;显卡:独立显卡,显存≥2GB,支持双显卡切换;硬盘:容量≥500GB的SATA硬盘+不小于16GB的SSD硬盘,具备主动式硬盘保护系统;预装正版中文操作系统;配备DVD-RW光驱;≥14英寸超薄液晶显示屏(LED背光防眩光);内置高清摄像头、阵列式麦克风、指纹识别设备;配备排水型防泼溅键盘、光电鼠标;内置802.11 BGN 1x1无线网卡、蓝牙设备;具备不少于2个USB3.0接口、不少于2个USB2.0接口(其中1个Power USB),有HDMI高清接口、VGA接口、耳机输出/麦克输入、Combo接口、电脑安全锁孔、RJ45网口、电源接口,多合一读卡器;机身重量≤2.0公斤。
2、所投产品须通过3C认证;
3、所投产品须为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产品;
4、在外壳合适位置印制或雕刻“驻马店市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字样。
次要技术指标:
3
平板电视机
详见分包一览表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教学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1、显示尺寸 ≥55英寸,屏幕比例 16:9;LED发光二极管背光灯;分辨率不小于3840*2160;支持逐行扫描输入;具备3D画质增强、运动优化、多图像模式等功能;支持USB2.0,支持视频、音频、图片播放;具备不少于2个USB接口,不少于2路HDMI输入接口,不少于2路AV输入接口,有网络接口、内置无线WIFI、VGA输入接口、分量端子、RF接口;内置双核及以上CPU;
2、所投产品须通过3C认证;
3、所投产品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产品;
4、在外壳合适位置印制 “驻马店市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字样。
次要技术指标:
质量标准
对以上产品的要求为满足采购人所需产品的最低要求,非唯一指定要求,如有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产品综合性能、档次、水平的参照,投标供应商应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档次、技术的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台式计算机产品包含上述主要技术参数的详细技术参数,各项参数必须准确描述精确表达,不得出现模棱两可的表述;若投标产品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技术参数表述含混不清,其投标将被拒绝;未注明规格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要求。
验收条件及标准
中标人在与市教育局、有关县区教体局签订合同后50日内向有关项目学校完成供货并确保所有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抽检合格并提供检验报告。
验收方法及方案
中标人向县区教体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区教体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视机项目验收单》。
三、商务要求
质保期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2年免费维修,终身维修。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将货物分运至各项目学校。
2、提供一套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
3、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设备厂家生产的。
4、中标人对其售出的产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存在缺陷的应给予免费更换。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内。
地点:各县区(乡镇)有关项目学校。
付款方式
货物送至项目学校,经县区教体局验收合格后,由县区财政局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12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从余款中扣除;县区教体局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满12个月后由县区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余款。
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1、正规商业发票;
2、资金支付申请书;
3、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4、由县区教体局签字盖章的《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视机项目验收单》原件。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24小时内。
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产品必须是经过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1.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人须在授权书相应栏内注明授权产品品牌及型号);
1.3 资格预审结果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
1.4 开标时投标人还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文件):
①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②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须产品生产企业加盖公章)。③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需产品生产企业加盖公章,证书必须可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查询到相应的有效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cqc.com.cn/chinese/zscx/A0107index_1.htm)。
1.5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的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以来相同或类似的政府采购项目(5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发票存根或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
2、样品: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2日内向采购人(指定地点:驻马店市解放路2巷2号市勤教站)提交所投产品样品一台,样品提交完毕后将被临时封存;样品由评委会在评标时进行检验;不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合格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所有中标供应商的合格样品将被采购人封存(不再退回),作为验收依据。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803969261
3、履约保证金:
3.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总额的10%。
3.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供货,则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在供货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供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供货任务,每逾期1天,则扣1%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其中一个包,也可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包中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排名均为第一名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中标控制价最大的包。
6、所投产品的配置(参数)必须是唯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专门规定的除外),不得有选择性配置(参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