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首占镇人民政府8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非拉臂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采购人:长乐市首占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长乐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50272851
2、招标编号:FYZB-B1-2014048 (2014长乐财购计106号)
3、货物名称、数量及预算价: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论证
主要技
术规格
交货地点
项目预算价
包1
8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非拉臂式)
1辆
否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长乐市首占镇人民政府
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
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车购税”免征产品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可上牌产品,并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3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7、 投标截标时间:2014年12月5日09: 30
8、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5日09: 30
8、开标、评标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569185 83569183 83569369(传真)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673581399610001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