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镇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扩建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计划对镇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扩建工程设计进行第二次招标,并计划利用国家下达资金用于该项目下的支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 镇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技术规格书(不含土建部分);
2、项目概况
新建新民洲雷达站和青龙山雷达站,与雷达站同址建设CCTV监控点,采用租用公用网的方式传输至镇江VTS中心,充分利用镇江VTS中已有多传感器综合处理器、管理信息服务器、记录重放服务器等主要设备,所有雷达站点的相关信息采取租用公用网传输至镇江VTS中心进行综合处理、显示和存储,由镇江VTS中心统一负责值班管理和系统运行;另新建16个固定监控站点和5个移动监控点,固定站点信息均租用公用网传输至现有扬中海事处CCTV监控分中心,再通过海事信息网络上传至镇江海事局监控中心(VTS中心),移动站点通过现有无线MESH网络直接传输至现有镇江CCTV监控中心。
建设地点:镇江
设计取费基数(土建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与联合试运转费之和):1200万元。
3、设计周期
镇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周期不超过1个月,镇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扩建工程技术规格书编制周期不超过1个月。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提出的时间为准。
4、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应具有水运行业甲级或水上交通管制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4.3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备至少1个类似规模(类似规模为: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者设计取费基数在1000万元以上,以下同)VTS工程业绩,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4.4拟派主体设备部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上交通管制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主持完成至少1个类似规模工程的设计;
4.5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须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如对本项目感兴趣,可在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5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14年 11 月12日至11 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6、所有的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 12 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7、兹定于2014年 12 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 9:30 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602会议室。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2014 年 12 月3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vipduanna@126.com。
9、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8号
联 系 人:沈健良
电 话:0511-853061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邮编:100022
联系人:段娜
电话:010-56529797
传真:010-56529727
电子邮件:vipduanna@126.com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营业室
账 号:020008060900650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