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大沽河堤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即墨市大沽河堤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即墨市大沽河堤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MZFCG201411114
2、项目名称:即墨市大沽河堤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项目内容:信号灯、视频监控、警示牌、爆闪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应具有包括信号灯、电子监控、灯杆制作安装等符合交通安全设施经营项目,能在国内合法生产和销售上述产品;
4.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摄像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4.3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青岛市辖区内设有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即墨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4年11月6日起至2014年11月12日(逾期不售),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在招标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16楼;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4年11月13日16: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4年11月27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7日14时30分止。
地点: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市民大厅四楼,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32-66583312
9.2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16楼。
E - mail:guoguanqdbid@163.com
电 话:0532-68895959-6609
传 真:0532-6889598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五四广场支行
户 名: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账 号:235109485178
联 系 人:刘超
2014年11月5日